近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乘用車部分)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車輛情況公示》,公示了部分符合清算標準擬撥付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車輛相關信息,本批公示共有10家車輛購置補貼申請單位,申請車輛達3385款。
關于2013-2015年新能源汽車(乘用車部分)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車輛情況公示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15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清算計劃的通知》(粵發改產業函〔2018〕2416號)要求及省、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財政補貼政策,我市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2013-2015年上牌的所有新能源汽車進行清算核查,現對部分符合清算標準擬撥付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車輛相關信息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7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擬撥付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的車輛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實名)形式向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附件:
2013-2015年部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xls
2013-2015年部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清算信息明細表.xlsx
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