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成都公示了關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材料核查情況。據統計表顯示,共5家企業包括成都客車、野馬汽車、中植一客、成都雅駿、重汽王牌的1536輛新能源車申報補貼。
將符合條件車輛情況公示如下:
一、成都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經核實,2016年度純電動客車6輛;2017年度純電動客車31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20輛。(詳見附件)。
二、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經核實,2015年度純電動乘用車45輛,純電動客車100輛;2016年度純電動乘用辦129輛,純電動客車893輛。(詳見附件)。
三、中植一客成都汽車有限公司
經核實,2016年度純電動商用車72輛。
四、成都雅駿汽車制造有限公司
經核實,2017年度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223輛。
五、中國重汽集團成都王牌商用車有限公司
經核實,2016年度純電動特種車17輛。(詳見附件)。
對核實結果如有需要反映的情況,請于3個工作日內(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4日)以真實姓名書面向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線索和相關證據。若無相關情況反映,我們將按此轉報省級有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