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新能源客車企業收到國家《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包括中通、宇通、安凱客車在內的多家車企均收到當地財政部門的補貼。
中通客車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聊城市財政局《關于下達國家補助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清算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聊財建指[2018]14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的要求聊城市財政局將轉支付公司應收2016年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款230365萬元。本次款項將直接沖減中通應收賬款,該筆資金到賬后,將改善中通目前的現金流量,減少融資成本,對經營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宇通客車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鄭州市財政局轉支付的宇通應收2016年國家新能源汽車第二批推廣補貼款586,022萬元。上述款項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3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其中271,043.32萬元直接沖減應收賬款,其余部分已辦妥不附追索權的應收賬款保理并終止確認,將根據相關協議進行轉支付。宇通客車稱本次收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對宇通現金流產生積極的影響。
安凱客車于2018年4月23日收到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6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新能源汽車推廣補助清算資金的通知》(財建〔2018〕364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安凱客車收到合肥市財政局轉撥支付的安凱客車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款84,772萬元。該項補助資金將直接沖減安凱客車已銷售新能源客車形成的應收款項。該項補助資金的到賬,極大地改善公司的現金流量,減少融資成本,對經營業績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2017年上半年,一份由國家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發改委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發布。
根據《通知》要求,申請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的企業,需提交2016年度(如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營情況,包括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等信息;并指出,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目前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當時不少客車企業收到這份《通知》時表示,雖然政策并非專門針對客車,比如純電動物流車和出租車等新能源車的行駛里程也要達到3萬公里才能領補貼,但由于純電動客車銷量大,不少車企都開始擔心資金鏈時間長對客車領域造成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