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機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企業,請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賬戶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車型申報;2018年1月1日前僅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企業,請使用原賬戶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車型申報。
以下為政策原文:

1月18日,中機中心發布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前已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企業,請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賬戶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車型申報;2018年1月1日前僅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企業,請使用原賬戶登錄申報系統進行車型申報。
以下為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