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汽車公告制度已經18歲。這個誕生于2001年的汽車企業和產品準入制度,近期正在醞釀改革。
“我們從去年開始,就啟動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辦法的編制工作,今年4月份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目前辦法還在持續的修改完善之中。”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瞿國春
9月1日,在2018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瞿國春向聽眾介紹汽車公告管理改革的進展。“下一步將履行審核發布程序,預計年內會發布。”
新公告管理辦法,意在為汽車企業減負,開放檢測市場,鼓勵技術和產品創新。但是公告管理單兵突進,工信部的改革,只能在準入管理的鐐銬下跳舞,還會遭遇汽車多頭管理的痼疾。初衷美好,實效還要期待系統性改革,多部門的聯合行動。
前世今生
“外界覺得汽車公告比較神秘,但它無非體現政府的行政審批制度。”一家老牌汽車企業車輛認證部負責人告訴《電動汽車觀察家》。
外界覺得有些“神秘”的汽車公告,是中國汽車準入制度演變的最終產物。
汽車公告的前身,是汽車目錄。
1985年開始,承擔國家汽車工業主管職能的中國汽車工業公司,根據國務院授權,對汽車企業及產品實施目錄管理。只有目錄內的企業才能生產和銷售目錄內的車輛,成為汽車準入管理的核心內容。隨著機構改革的推進,汽車企業及產品準入的管理職能先后由機械工業部、國家機械工業局、國家經貿委、國家發改委和工業信息化部承擔。

2001年國家經貿委發布第一批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
2001年,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融入全球市場規則的大背景下,當時主管汽車準入管理的原國家經貿委結合歐洲、日本的經驗,將汽車目錄管理改為公告管理,宣告汽車公告管理的誕生。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開始實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即公告管理)被設立為行政許可事項而正式確定。
不過,“(汽車公告制度)2006年、2007年才逐步正規化、系統化,發展比較快。”前述車輛認證部負責人說。


2008年6月,工信部成立。汽車產業管理體制進入工信部主管時代。發改委僅保留重大汽車建設和重大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工信部及其委托的中介機構又經過近十年打磨,形成了當下的汽車公告管理制度。
功過爭議
對于近18年的汽車公告管理,主管部門自身給出了正面評價。
2018年4月,工信部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新公告管理辦法)。該文件的編制說明稱,“通過實施《公告》管理,有效保證了準入企業的生產條件和產品一致性,促進了汽車產品持續滿足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強制性標準,對落實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相關要求,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轉型、創新驅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編制說明也指出了現有公告管理的問題。“實踐中也存在許可管理文件分散、法律層級較低、許可類型過散過細、企業資源整合利用不足、適應新技術發展不充分等問題。”
上述認證部負責人對現有公告管理也比較認可,“存在就是合理的,每一個流程,管理辦法也好,規范性要求也好。”
但是,車企人士私下對公告管理制度多有批評,其中一項是成本過高。目前,一輛乘用車的公告費用等需要一兩百萬,商用車六七十萬,貨車專用車需要三四十萬。一位名為“又言”的作者撰文說,大型商用車企業的公告有上萬個,一年在上公告方面的試驗、認證、申報公告方面的費用高達上億元,已經造成了商用車企業盈利能力偏弱的原因之一。
“汽車公告改革提了很多年了。現在為什么改?因為費收得多了,得給企業減一點。”一位汽車檢測機構的負責人表示,公告讓車企負擔越來越重。
主管部門的管理壓力也越來越重。“2000多家企業,非常頭疼,就這么幾個人,根本就不可能每家情況都清楚。”前述認證負責人表示,“他們就想管幾家。就像歷史上,美國由兩三百家汽車企業,縮減到現在就幾家。但是,中國汽車企業過去幾十年都發展得很好,大規模退出的還沒有。”
另外,工信部委托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下稱中機中心)負責公告管理政策研究、準入條件制定和審查、公告產品技術審查、機動車合格證管理及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等技術工作。但是,中機中心又隸屬于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下稱中汽中心)。無論中汽中心還是中機中心,原先都是獨立第三方技術支持機構,但是中汽中心2003年劃歸國資委管理,本質上是企業。企業從事公告管理的技術工作,同時還有車輛檢測、咨詢等其他盈利項目。業界多認為,存在政企不分的現象。
“內部早就在討論如何進行公告改的事宜了,包括裁撤中機中心的事情。” 原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副巡視員李萬里表示。他在汽車主管部門工作近30余年,從中國汽車工業公司,到機械工業部汽車司,到國家機械工業局汽車工業處,到國家經貿委,到發改委、再到工信部。他說,公告改革既是落實中央、國務院“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也是主管部門內部醞釀已久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