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工信部發布《堅決打好工業和通信業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盡管正文有關新能源汽車的“戲份”不多,但可謂字字珠璣。
計劃提到,推廣新能源汽車。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聯合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達到80%。
業內人士對其中關鍵字眼可能并不陌生,就在本月初,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加快車船結構升級”的措施幾乎定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方向,工信部的行動計劃也切合了國務院的總體目標。

在行業人士看來,2020年200萬輛左右的既定目標下,除了私人市場,公共交通領域(包括公交、出租、環衛、通勤、物流)營運性車輛將是電動化推廣的重點。相關主管部門不僅有抓手(藍天保衛戰),政府也可能會有更多的干預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工信部都提及的“重點區域試用比例達到80%”字眼,或許意味著將樹立新的推廣樣板城市,這也符合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歷程。在電車匯看來,能在全國范圍內,分別在公交、出租、通勤、物流等營運領域不斷連續“破冰”的,深圳無疑擔此重任。
早在2009年,深圳入選全國首批13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并全力開展純電動公交及出租車示范推廣工作。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在“三年內實現公交全面電動化,100%使用純電動公交”的目標任務。截止去年12月27日,深圳已全部實現純電動化,累計推廣應用純電動公交車16359輛,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特大型城市中首個實現公交全面純電動化的城市。
與此同時還提出,到2020年前,深圳還將實現出租車100%電動化。而據最新消息,這一目標時間節點已然提前到今年年底。針對網約車,深圳市交委也規定2018年8月1日起,禁止非純電動車輛新注冊為網絡預約出租車。這意味著,從2018年8月1日開始,深圳新增網約車必須全部使用純電動車輛。
此類“政策猛藥”在新能源物流車營運體現更甚。今年4月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提出機動車電動化“四項”工程:城區物流電動化工程、柴油車改造工程、機動車提標工程、非道路機械達標工程,且設定了非常高的目標。例如,5月1日起,新增營運類輕型貨車全部為純電動車;12月31日前,淘汰2 萬輛營運類輕型柴油車等等。除了“強制更換”外,限制外地貨車、規定車輛噸位也早已司空見慣。
當然,除了“大棒”外,新能源汽車帶來的“蘿卜”也不少。新能源物流車享受通行優惠、享受全國首個運營補貼,也都是深圳開創先例。

同樣就在昨天,深圳交警發布消息,從8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車輛一律暫扣,無證駕駛的,一律行政拘留。按照市政府協調會精神,結合各快遞企業置換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的承諾,2018年7月底深圳要求送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全部退出,交警將繼續加大管理和督促。深圳叫停了快遞業電動三輪車,這也意味著監管部門把“看不見的手”從城際物流伸向了末端物流。要求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快遞領域的應用。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專門召開過協調會,研究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安全管理有關問題,要求按照“既適應發展需求,又要管理到位”要求,積極有序推動快遞電動三輪車置換為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新能源汽車。
為此,深圳郵政管理局聯合深圳交警對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制定了緩沖期,在緩沖期內,準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指定通行區域行駛。緩沖期結束后,深圳快遞服務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快遞領域的應用。
據介紹,目前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和違規生產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機動車,沒有合法資質。而且電動三輪車的車輛屬性已達到機動車標準,公安部明確規定,電動三輪車涉及的交通事故及違法行為,按照機動車處理。
此外,深圳市90%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絕大多數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而機動車密度全國排名第一。如果讓電動三輪車無限制通行,無論是在人行道或機動車道行駛,勢必導致交通秩序十分混亂。同時,如允許快遞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實施配送,也會對其他配送行業形成沖擊。
盡管如此,值得注意的是,最后1公里甚至于最后100米的末端配送,涉及重大民生。如果要求快速取締深圳2萬多輛電動三輪車,顯然難顯合理性。
面對這樣的“電車難題”,作為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推廣的“樣板”城市,深圳又將如何求索。
文章摘自 電車匯 發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