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機動車準入管理終于要做出改變了!
4月18日,工信部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展開一個月的意見征集。

按照《意見稿》,今后乘用車、貨車、客車、專用車、摩托車、掛車或將統一管理,方便企業申請。同時,《意見稿》還特別提出鼓勵技術創新和車企集團化管理,推行車輛系族管理,規范貨車類改裝車管理。今后,產品公告將簡化很多,工信部預計今后產品準入類型將減少三分之一。
尤其引人關注的是,《意見稿》還提出豁免原則,為智能網聯汽車、無人駕駛汽車等創新技術進入《公告》做好鋪墊。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導致相關準入事項不能滿足或不適用現行標準法規、技術規范的,可經評估豁免部分或全部要求。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在接受《中國汽車報》采訪時表示,《意見稿》是在既有準入管理實施20多年后,根據現實發展需求做出的改革,真正實現“放管服”,為企業發展更好服務,從而推進對汽車行業的更好管理。
六個車型將統一管理
我國自1985年開始,實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管理,2001年參照歐盟汽車產品型式批準制度,建立了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制度。2004年,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也稱《公告》)管理被設立為行政許可事項,并一直由汽車行業主管部門實施。

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發展,車型不斷增多、新技術不斷應用,近年來車企和產品準入管理中出現許可管理文件分散、法律層級較低、許可類型過散過細、企業資源整合利用不足、適應新技術發展不充分等問題,縮減審批范圍、優化管理流程等需求日益迫切。于是,《意見稿》應需而出。
工信部表示,《意見稿》將現行《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專用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商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等十個許可管理文件進行整合。統一管理將改變以往不同類別車輛生產企業準入許可規則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情況,同時刪除了管理過細的內容,方便企業申請。《意見稿》將原來19類過于細分的企業管理精簡調整為乘用車類、貨車類、客車類、專用車類、摩托車類、掛車類6個類別,企業獲得某一個類別的準入許可之后,在該類別內依據市場情況生產新產品時,不用再次申請企業準入許可,大大減輕企業負擔,方便企業根據市場情況隨時調整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