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廣汽集團發生人事變動,馮興亞董事、袁仲榮董事、姚一鳴董事、吳松董事及高符生監事遞交了書面《辭職函》。除人事出現重大調整,廣汽集團公告中的另外三大重要決議也引起注意:

一是廣汽集團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廣汽新能源 A18 項目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廣汽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A18 項目的實施。項目總投資 49,608 萬元,其中研發費用30,000 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由本公司統籌考慮。
二是廣汽集團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廣汽新能源 A12 項目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廣汽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A12 項目的實施。項目總投資 70,162 萬元,其中研發費用42,800 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由本公司統籌考慮。
三是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廣汽智聯新能源汽車產業園項目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的議案》,鑒于公司控股股東廣州汽車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已收到廣州市國資委撥付的專項用于支持“廣汽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生態產業園項目發展”的 5 億元國家資本金,同意全資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乘用車有限公司無償接受上述專項資金(含其前期產生銀行存款利息),并專項用于新能源汽車項目建設(詳細請見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關聯交易公告》)。
綜上,廣汽集團在廣汽新能源兩個項目上投資總計12億元,另外還收到廣州市國資委專項資金5億元,用于廣汽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生態產業園項目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