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四部委發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車財補新政——《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該新政已于6月12日起執行。隨著國家政策的出臺,很快多省紛紛更新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目前,全國已近20個省市出臺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政策。
今年的地方補貼政策發生了新變化。除廣東、廣州、河南、海南、云南、青海新能源汽車均按中央標準1:0.5補助外,部分城市縮小了補貼額度。上海插電式混動車按中央1:0.3給予補助,純電動和燃料電池車按中央1:0.5補助;西安非公共服務領域的單車按中央1:0.3補貼,公共領域按中央標準1:0.5補助;武漢按新能源汽車軸距大小給予50%和20%補貼;深圳只出臺了純電動物流車補貼標準。
值得關注的是,除了補貼額度發生變化外,一些地方補貼正在由補貼車型向鼓勵企業研發、鼓勵規模化銷售、鼓勵車型上公告情況等方向轉變。
4月17日,云南省提出將對新進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進行一次性補助,其中對乘用車企業補助500萬元;對列入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進行一次性補助,其中對每個乘用車產品目錄補助100萬元。
6月5日,河南省規定,單個車型銷量數量達到1000輛以上,銷售金額達到1億元以上,按銷售金額的2%進行獎勵。單個車型本年度內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本年度內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
福建省莆田市的補貼政策最具有傾向性,提出2018~2020年,對于在莆田市納稅且單一品牌產品年銷售量達到1000輛以上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每年給予推廣獎勵50萬元。還將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研究機構新開發的車型產業化給予鼓勵。新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自獲得車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起一年內銷售量達到2000輛及以上的乘用車,在省補貼的基礎上,每款車型再給予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300萬元,銷售量達到1萬輛及以上時,給予一次性獎勵600萬元。另外,莆田市還對“開發性價比高、適合農村特點及個性化出行需求”的車型設置了特別鼓勵政策。對于符合該條件的車型,每成功研發并下線一款車型,給予研發經費補助500萬元,獲得國家車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的車型給予1000萬元獎勵,自獲得國家《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之日起18個月內銷售量達到10000輛及以上的,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可以看出,這些地方補貼政策,對于新能源汽車研發銷售給予了較大幅度的補助。有專家預測,這種由補貼車輛銷售向補貼車輛使用、車輛研發的補貼方式將成為未來地方補貼的發展方向,更表現出地方政府對本地新能源汽車企業走高質量發展路線的一種期待的態度。
隨著新能源市場的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企業也在成熟。由于各地補貼不同,新能源汽車的價格出現差異化。正當消費者研究在哪兒買車更便宜時,近日,北汽新能源EX360上市,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他們打出了補貼后全國統一售價為7.99萬~9.89萬元。奇瑞汽車瑞虎3xe上市,新車補貼后全國統一售價為8.98萬~10.28萬元。
其實,在國家政策出臺前后,吉利汽車、上汽集團等多家車企推出的新上市產品都采用了全國統一售價。這意味著在沒有地方補貼的城市,企業要自行補貼差價,充分考驗了企業實力。
一直以來,一些地方的高額政府補貼形成了地方保護。有業內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車全國統一售價,讓企業不再受地補政策鉗制,給消費者營造公平的購買環境,它能打破地方保護,新能源汽車市場統一正在初步形成。眾所周知,依靠補貼不是長久之計,把企業放到市場規律的運行中,才能更好的成長。


